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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用电确保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
2013年12月12日    查看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

冬季是用电高峰季节,特别是天气逐渐变冷,元旦、春节日益临近,用电量与日俱增。近段时间以来,各地以及高校校园火灾事故发生率呈上升势头。从统计数字看,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器长时间、超负荷运行及电线私拉乱接、老化等所引发的火灾数量排在首位。今年中储粮黑龙江林甸直属库极特大火灾、吉林德惠市宝源丰禽业公司特大火灾以及校内“5·9”土木学院道路实验室火警、“6·26”十一舍火灾敲响了消防安全的警钟。

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实施了《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第三章第十八条明文规定:学生宿舍、教室、礼堂以及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参照相关规定,300w以上电器即为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暖器、电饭锅、微波炉、电热壶、热得快、电熨斗、电热毯等。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冬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我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长沙市消防支队“清剿火患”的紧急通知,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等的正常进行,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特此要求各二级单位以“6·26”十一舍电起火为鉴,警钟长鸣,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切实开展自我排查、自我整改,严格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用电,杜绝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现象,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将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规情况进行通报、查处。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