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生物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1年04月09日    查看

根据《湖南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湖南大学2021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湖南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机构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总体领导、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招生指标分配、招生选拨工作实施及拟录取名单确定等工作。

2.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3.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中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核。

4.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考核、复试小组,负责对具备考核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考核,确定通过考核及推荐拟录取名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落实信息公开。

2.坚持立德树人,实行全面考查,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能力、科研素质、知识体系和知识结构进行考核。

3.坚持科学选拔,强化学科综合考核,规范和保障导师团队在选拔录取中的自主权。

三、资格审查

1.符合《湖南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并通过学院材料复审合格的申请人。

(1)提交纸质材料包括:

①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②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③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④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TOEFL;雅思;WSK等)。申请者请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⑤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⑥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⑦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⑧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推荐信。

(2)纸质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21年4月11日。

(3)纸质材料寄送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马路52号湖南大学生物学院办公楼303,联系人:彭莉,联系电话:0731-88823106。

2.考生面试时展示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原件进行查验。

3.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2021年有招收资格。

四、考核、复试安排

1.考核、复试方式:2021年我院博士研究生的考核、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届时将采用学校统一的南软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该平台建议使用电脑设备操作。考生应提前完成设备测试。

2.考核、复试时间:2021年4月12日~4月23日,具体安排见“复试QQ群”(群信息见细则最后)通知。

五、考核与复试

申请-考核制考生通过申请材料审核后,参加学科综合考核。

(一)申请考核制

学科综合考核总成绩为400分,分为英语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专业综合知识测试、综合面试等四个环节,每位考生的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英语测试

学院考核、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英语应用能力面试,测试满分成绩为100分(60分合格)。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学院考核、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面试,测试满分成绩为100分(60分合格)。

(3)专业综合知识测试

学院考核、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面试,测试满分成绩为100分(60分合格)。

(4)综合面试

学院考核、复试小组,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反应、表达、创新等方面的能力;个人基本素质、心理健康状况、从事社会公益、思想政治素质及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综合面试成绩为100分(60分合格)。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学科综合考核成绩=英语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专业综合知识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二)硕博连读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只参加综合面试环节,综合面试成绩为100分(60分合格)。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三)思想品德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规则

1.所有参与考核、复试小组的人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考核、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各考核、复试小组应邀请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的成员参加考核、复试工作,对考核、复试考核过程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3.各考核、复试小组负责人对考核、复试负总责,小组成员名单及复试时间、地点须在考核、复试前报学院备案并接受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检查。

4,每个考核、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考核、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七、录取和公示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学院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博连读考生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申请考核制考生满分400分。任何考试科目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考核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八、调档

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向存档单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博士生签订定向协议书。6月10日前拟录取考生必须将档案调至录取学院。

九、对考生的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准备好配备有清晰摄像头的电脑或手机设备,并提前下载安装好面试软件,完成注册、实人认证、准考信息及承诺书确认、面试材料提交、摄像头及麦克风调试等操作。设备需保证电量、存储空间充足,面试期间建议连接优质Wi-Fi网络,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

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3.面试场地应保证照明良好、不逆光,环境安静,不得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无关人员。面试时,考生应正对摄像头、

保持坐姿端正,保证摄像头可清晰拍摄到上半身。面试期间,

考生不得佩戴耳机,眼睛不可离开屏幕,不可切换面试界面。

考生若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及时联系学院寻求支持和帮助。

4.考核、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若发现作弊、冒名顶替、替考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报告学校有关部门,且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

5.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生不得私自传递、发布考试相关的任何信息。

6.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十、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咨询、申诉及监督

1.信息查询:考核、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hnu.edu.cn/index.htm

2.申诉:申请人对学院博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实名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823106, 彭老师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1年博士研招录取)

4.监督: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0731-88823103

学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十二、其他

1.其他事宜请参见《湖南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后公示。

十三、考核、复试QQ群

通过学院材料复审合格且有意愿参加本院考核、复试的考生请加入“湖大生物院2021级博士复试群”(简称“复试QQ群”),群号:831026715,相关通知将在群内发布,请务必加入!不参加本院复试的考生勿扰。

加入群后,务必按格式:报考专业-姓名(如: 生物学-张三、能源动力-李四、药学-王五)修改群名片,否则清理出群。

群二维码:

 











湖南大学生物学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