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动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院长、党委书记
副主任委员:研究生教学主管领导、学生工作主管领导
评委会成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
评审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实施细则制定、申请组织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万/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人·年。
三、名额分配(含隆平分院)
年级 |
专业 |
总人数 |
一等学业奖 名额 |
二等学业奖 名额 |
三等学业奖 名额 |
2020级 |
生物学 |
76 |
32 |
23 |
21 |
合计 |
76 |
32 |
23 |
21 |
2021级 |
生物学 |
87 |
34 |
26 |
27 |
基础医学 |
4 |
2 |
1 |
1 |
电子信息 (生物医学工程方向) |
23 |
9 |
7 |
7 |
合计 |
114 |
45 |
34 |
35 |
2022级 |
生物学 |
93 |
37 |
28 |
28 |
基础医学 |
7 |
3 |
2 |
2 |
电子信息 (生物医学工程方向) |
34 |
13 |
10 |
11 |
合计 |
134 |
53 |
40 |
41 |
四、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4.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硕士研究生;
5.按学校规定报到和注册,在规定学制内学习。
五、评审办法
(一)2020级硕士研究生
1.2020级学生须修满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并合格。
2.按学生所修研究生课程的规格化加权平均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评定奖学金等级(注明:研究生课程成绩以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的规格化加权平均分为准,按导出的规格化加权平均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规格化成绩相同,则按学位课程规格化加权平均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在研究生的上一学年内,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湖南大学生物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前面可列本校国家级科研平台、本院部省级科研平台。今年为过渡期,隆平分院学生成果署名按隆平分院实施。)发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创新性研究论文,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者(排名第一,或指导教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或在学科竞赛中获省部级一等奖(金奖)或国家级二等奖(银奖)及以上奖励者(排名第一),优先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成果统计时间截止至2022年9月30日)。
(二)2021级硕士研究生
1.2021级学生在第一学年所修学分不低于20学分,且所修课程全部考试合格。
2.按学生所修研究生课程的规格化加权平均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评定奖学金等级(注明:研究生课程成绩以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的规格化加权平均分为准,按导出的规格化加权平均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规格化成绩相同,则按学位课程规格化加权平均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在研究生的上一学年内,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湖南大学生物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前面可列本校国家级科研平台、本院部省级科研平台。今年为过渡期,隆平分院学生成果署名按隆平分院实施。)发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创新性研究论文,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者(排名第一,或指导教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或在学科竞赛中获省部级一等奖(金奖)或国家级二等奖(银奖)及以上奖励者(排名第一),优先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成果统计时间截止至2022年9月30日)。
(三)2022级硕士研究生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优先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2.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获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按照推荐免试的面试成绩由高至低评定奖学金等级,推荐免试的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参加推荐免试的面试类别(夏令营、预报名)、本科总成绩在所在高校所在专业的排名百分比进行排序,直至排出先后顺序。
3.其他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由高至低评定奖学金等级;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评定奖学金等级。
(四)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
未按时缴纳学费;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公开发表的论文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现象;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考试舞弊;本学年两门及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已办理休学;保留学籍未按时返校;出国留学;自动退学。
六、评审流程
1.符合规定条件并有意愿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向生物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办)提出申请。
2.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评审,确定奖学金名单后,在学院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七、管理与监督
1.学校在规定期限将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学生。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情况接收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生物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