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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2013年10月19日    查看

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一、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除教学、科研、实验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准入内。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坚持原则,严格管理,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资料数据,要固定专人负责保管维护。严格领用、借用、发放、交接手续。不懂操作规程,不能动用仪器设备。

三、各类实(试)验要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学生做实验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做危险物品实验后,应及时将剩余的危险物品送回仓库保管。

四、实验室对易燃、易爆、剧毒及细菌疫苗等危险品,必须严格管理,妥善保管,此类物质的领取、使用,必须做好详细记录。

五、实验室凡涉及保密工作任务的实验测试数据、分析结论、阶段性成果和各种技术文件,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做好保密工作。

六,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大声喧哗、打闹起哄、嘻戏追逐、乱丢果皮纸屑,保持安静整洁的实验环境。

七、未经批准,不准使用电炉、电取暖器、明火、电热壶和电热杯取暖、烧水。

八、实验人员实验后,务必将仪器设备复原,经值班人员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以防实验仪器设备丢失。

九、下班前,值班人员务必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防止火灾、水灾和盗窃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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