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行政工作、党建工作等重要问题的决策形式,参加人员包括学院行政正副负责人、党总支正副书记等,会议一般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主持。
一、需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行政工作重要事项有:
1、贯彻实施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措施。
2、学院发展的长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重要改革方案。
3、学科专业及学院机构、主要岗位的设置、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与废止。
4、学院业务骨干的选拔、培养与教育,人员调动等人事管理中的重要事项。
5、有关津贴与奖金分配方案、重大财务活动的计划与执行、职称职级评定和公费出国深造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6、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7、其他重要事项。
二、行政工作重要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
1、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提出需要讨论的议题及基本想法。
2、学院党政主要领导相互交换意见,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
3、在一定范围内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充实和完善主导性意见。
4、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将学院党政主要领导的主导性意见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5、如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意见严重分歧,暂缓决策,留待会后进一步沟通、磋商,并再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如果仍不能形成最终决策意见,应向学校党政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