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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关于教学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2年10月23日    查看

湖南大学关于教学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关于实施湖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决定》(湖大行字[2007]12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教学团队的设置

1.教学团队的构建原则

教学团队是指以课程、课程群组的建设为任务,整合教师力量,形成教学实施、研究与改革的教学业务组合。教学团队可以打破原有的教学行政组织(如院、系、教研室),实行跨专业或跨院系组合。

2.组织教学团队的目的

教学团队作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重要建构,以培养基础研究型和复合应用型创新人才为目标,突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特色人才。教学团队以多学科团队成员之间的融合与协作为纽带,以深化教学改革与教育创新为举措,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并通过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和完善管理制度,创造宽松而严谨的学术环境,建设创新意识强、教学水平高、协作精神好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3.教学团队的建设目标

学校将构建“三级四类”教学团队。其中“三级”是指校级、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同时,学校鼓励学院自主组建和建设院级教学团队。“四类”是指与校级通识阶段平台课程、专业教育阶段课程群组、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学科竞赛等)和综合交叉课程建设与实施相关的四种类别的教学团队。

在实施质量工程期间,每年度组建8-12个校级教学团队,通过五年时间,建设校级教学团队40-50个,省级教学团队15-25个,国家级教学团队5-10个。

二、团队职责

教学团队需履行以下职责:

1.创新教育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2.全面负责课程的教材和实验室的建设。

3.专业建设、课程体系的建设与改革。

4.规划、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加强科学研究与教学的结合,探讨研究性教学。

5.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科研实践、自主创新活动和各类学科竞赛。

6.落实教师的培养和梯队建设工作,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7.组织申报精品课程、规划教材、教改项目及教学成果奖等。

8.培育各级教学名师。

三、申报及建设

1.教学团队的组织结合学校实施的课程责任教授和专业责任教授制度进行,团队申报以各学院为单位组织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学校批准认定。

2.团队负责人原则上由对本科和研究生教学有经验、有研究,且具有丰富科研经验的教授担任,要求团队负责人创新意识强,教学效果好,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国家教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前三名,或国家精品课程的前三名,或国家教材奖的第一名,或省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的前两名;

(2) 国家重大教改项目以及省部级重大教改项目的前三名。

3.原则上一个教学团队中不能少于2名教授。其中,以课程群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教授不少于3-5名,以单一课程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教授不少于2名,以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教授或正高职称教师不少于1名。教学团队具有较好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

4.根据建设状况,学校将以项目的形式予以一定数量的资助经费。

5.校级教学团队以3年或5年为期,学校将根据团队的建设目标、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等情况进行评估与验收。评估以课程教学质量为核心,主要考察团队的课程建设、教学成果及对专业建设的贡献;验收主要考察团队的建设规划执行、目标实现及优秀人才培养等情况,并强调标志性成果。考核细则另定。

6.学校将创造条件向省、国家推荐高一层次教学团队。原则上,向省一级推荐的教学团队应在校级教学团队基础上产生,向国家级推荐的教学团队应在省级教学团队基础上产生。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一日